三名“老虎”被公诉 罪名实在“罕见”
此前落马的三名省部级官员有了新消息。 最高检7月5日消息显示,近日,河北、福建、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党委委员、副主席姚刚涉嫌受贿、内幕交易案,中共安徽省委原常委、省人民政府原常务副省长陈树隆涉嫌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中央巡视组原副部级巡视专员张化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至此,2018年以来,已有17名省部级以上官员被提起公诉。值得注意的是,从2015年11月13日“落马”,姚刚历经900多天终进入公诉程序。而在被提起公诉的这三人中,其中两人都被控“内幕交易罪”,纵观此前落马的官员罪名,涉“内幕交易罪”还属罕见。 姚刚落马900多天进入公诉程序资料显示,昨天被提起公诉的证监会原副主席姚刚自2002年离开国泰君安重返证监会,曾长期就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主任这一要职,2008年升任证监会副主席后,依然分管发行监管部。因掌控中国A股市场IPO发审大权,一度被业内戏称为“发审皇帝”。
姚刚 2015年11月13日,中央纪委官网发布消息,姚刚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调查。姚刚落马的消息当时备受各方关注:一是因为他长期在金融监管领域担任要职;此外,2015年7、8月股灾期间的“救市三人组”中有两人落马,姚刚是其中之一,在他之前,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已被调查。 而之后很长时间,姚刚一案未有相关进展。直到2017年7月20日,中央纪委官网发布消息,姚刚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从落马到被宣布双开,姚刚经历了615天。又经历了近一年时间,姚刚被提起公诉。 陈树隆曾被捧吹为“安徽股神”陈树隆是在2016年6月中央对安徽巡视“回头看”时被查出问题的,同年11月,陈树隆被调查。他早年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到党政机关任职前,长期在安徽的国有金融证券企业担任一把手,对这一领域非常熟悉,此前有“安徽股神”称号,从2012年6月起陈开始担任安徽省副省长。
电视专题片《巡视利剑》曾披露过陈树隆的一些情况。专题片指出,陈树隆之所以能获得巨额利润,并非由于他真的是股市奇才,而是更多得益于权力。他投入股市的第一桶金,就是通过权钱交易得来的。 2017年5月,中央纪委发布了陈树隆的双开通报。因通报中有不少首次出现的措辞,例如“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等引起外界关注。 1 张化为在中央纪委工作多年。据《了望周刊》报道,他曾参与湛江特大走私案、成克杰案的侦办,是成克杰案专案组成员之一。2017年8月,张化为被开除党籍。通报显示,他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均存在问题。通报还称,张化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姚刚、陈树隆均被控内幕交易罪 注意到,最高检发布的公诉消息中,姚刚被诉两项罪名。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姚刚利用其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利用其在履职中获悉的内幕信息,进行相关股票内幕交易,获取非法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树隆涉有四宗罪。公诉消息提及,陈利用其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合肥市副市长,芜湖市副市长、市长,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长、常务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不正确履行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作为相关股票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股票,并向他人泄露该信息,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张化为,最高检发布的公诉信息显示,其被指控的罪名是受贿罪。 值得注意的是,姚刚和陈树隆均被控“内幕交易罪”这一罪名。梳理发现,此前鲜仅有原中山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曾因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获刑。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对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做出了具体的量刑规定,即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7名省部级“大老虎”今年已被公诉根据最高检官方微博梳理发现,2018年已经过半,截至发稿前,今年已有17名省部级以上官员被公诉。 除了昨日公布的姚刚等3人外,还包括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魏民洲,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旭,保监会原主席项俊波,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杨崇勇,甘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虞海燕,福建省原副省长苏树林,司法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原主任卢恩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王银成,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全国政协原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文科,江苏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常务副省长李云峰,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张文雄。 其中,孙政才、李云峰、王银成已获刑。 对于当前的反腐形势,十九大报告指出并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确立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监察法的诞生,开启了新时代反腐工作新征程。 今年两会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在云南调研时亦强调,要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与腐败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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