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材料纠纷多 材料进门验收必知四重点
在家庭装修过程中,与装饰材料有关的纠纷非常之多。总结其原因,无外乎人们常说的“施工方的以次充好”,以及“业主的材料供应影响施工进度和质量”。而且,由于合同甲方在材料方面知识的淡薄,发生有关材料的扯皮问题也是很常见的。那么合同的甲乙双方怎样操作才能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呢?一、根据合同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1、甲方的材料采购计划:在家庭装修时,甲方(业主)的材料采购计划大多需要乙方(也就是施工方)来协助制定。这是因为,准备装修的人都转过很多建材城,咨询过很多材料商,但是,具体到采购哪些材料以及采购多少,甚至这些材料的实际价格,都需要装饰公司来帮忙拿出具体数。因此,甲方的材料采购计划,大多包含了很多乙方的心血。如果业主在制作材料采购计划时得不到乙方的支持,计划在实施时,就很有可能出现某些偏差。
2、乙方的材料采购计划:合同的乙方(也就是装饰公司),在制定材料采购计划时需要注意的是,应该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家装合同中规定的有关材料采购的条款,尤其是主要材料的采购规定。在这方面,我们的确看到过一些装饰公司为了拿到某个家装合同不惜压低价格,最终得到了这个合同。但是,在执行合同时,为了不赔本,在制定材料采购计划时,有意用一些低质低价材料来替换应该使用的优质优价材料。
●提示:材料采购计划的制定,第一可以帮助采购方做到采购材料费用心中有数,不至于出现费用以及数量超标;第二,可以让合同的执行人严格执行合同的施工时间表。
二、根据采购计划确定材料供应商:
1、大宗材料:家庭装修尽管项目一般都比较小,所需材料数量也较少。但是,相对而言某些材料的数目如果选好材料商,还是可以降低一部分成本。这里面比较能够说明问题的就是,板材、油漆、涂料,还有墙地砖木地板等等。这些材料我们在制定材料采购计划时,应该把目光放在材料的代理商或者经销商方面。因为,在那里一般可以拿到一个比较好的价格。
2、零散材料:对于一些如合页门锁等材料或者配件,因为用量较少,是否需要寻找上述的材料商呢?那就需要我们根据采购成本来确定了。
3、灯具以及洁具:灯具以及卫生洁具一般属于成本较高的物品。采购时,应该把目光集中在特许经销商或者厂家直销上。这样的采购价格一般可以降低一些。
●提示:到哪里去找可以帮助我们少花钱的材料商呢?笔者认为,答案在装饰公司那里。
三、采购材料
1、需要甲方配合的材料采购过程:前面我们谈过,家庭装修过程中经常出现关于材料的扯皮问题,而这种扯皮一般表现为合同的甲方指责乙方偷换材料。所以,笔者建议合同双方,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合同乙方在采购主材时,最好与甲方订好时间一起办理。
2、需要乙方配合的材料采购过程:作为合同甲方的业主对采购装饰材料所必需的知识了解不多,所以,需要装饰公司的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装饰公司为消费者提供采购材料方面的支持不是义务的:笔者在审查家装合同的过程中曾经发现过多个合同中有与采购材料有关的条款;从积极的意义上讲,这是一件好事。但是,笔者也发现,一些业主把装饰公司为自己采购材料提供帮助看成是装饰公司的义务。还有的消费者自己在出现材料采购问题之后,把责任推到装饰公司身上,认为责任在于装饰公司不给自己帮忙所致。其实,装饰公司所从事的是一种商业行为,没有哪一条规定装饰公司必须为业主提供采购材料的支持。
●提示:如果消费者缺乏采购材料方面的知识或渠道,就需要请施工企业提供必要的支持。但是,有一个前提,您应该相信他们。至于装饰公司如果不希望与消费者在材料方面扯皮,采购材料时请消费者一起去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四、材料的验收:
1、通知合同另一方材料验收的时间:材料采购以后,采购方就需要通知合同的另一方准备对材料进行验收。而且这个验收最好是安排在材料进场时立即进行。所以,约定验收时间非常必要。以免出现材料进场时,另一方没有时间对材料进行验收,影响施工进度。
2、材料验收时合同中规定的验收人员必须到场:无论是家装行业内的人士还是消费者,似乎对合同都没有上升到法律角度的那种意识。但是,家装合同本身就是一份法律文书,如果不认真对待就有可能出现不必要的麻烦。以材料验收为例:在家装合同的有关章节中,笔者曾经建议,材料验收应该明确验收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合同的甲乙双方往往对合同中规定好的材料验收人没有认真对待。也许验收时规定的验收人不到场(验收人员又没有合同约定的验收人授权),也许验收人到场但没有负起验收的责任。严格意义上讲,这样做都存在法律上的漏洞。
3、验收程序必须严格:验收人对合同中规定的每一个材料约定都应该进行必要的检查,如材料质量,材料规格,材料数量。
4、合同中规定的验收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字:如果检查结果材料合格,验收人就应该在材料验收单上签字。这样做才是一个较完整的过程。因为,笔者遇到过这样的事情,业主在材料进场时对材料进行了验收,但是当时没有履行必要的手续。事后,业主又反悔了,而且对自己的验收结果不认账。但是,由于另一方没有证据在手,对这样的结果也没有办法。
●提示:这一节其实是笔者为装饰公司提个醒,因为在这方面糊涂的装饰公司并不少。最后吃亏的装饰公司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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